自我管理
所謂自我管理,就是指個體對自己本身,對自己的目標、思想、心理和行為等等表現進行的管理,自己把自己組織起來,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約束自己,自己激勵自己,自己管理
[1-2]自我管理
(self-management) 從狹義上說,自我管理指工人直接參与各個企業的基本決策。生產資料實現了社會化(歸工人團體或整個社會所有);李虹照片
工人在較小的團體中直接地而在較大的團體中則通過他們在工人委員會的代表決定生產和收入分配的基本問題;技術業務管理歸他們主持、監督。從廣義上說,自我管理是整個經濟的民主組織形式,由若干級委員會和大會構成。各個企業的主要工人委員會向整個部門和整個經濟的上級機構派遣代表。在每一級上,自我管理機構是負責方針的制定、實施和相對獨立的企業之間實行協調的最高權威。 在最廣泛的意義上,自我管理是社會主義社會在經濟、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基本結構。在公共生活的一切領域(教育、文化、科學研究、醫務等等),基本決策掌握在根據生產原則和地區原則組成的各級自我管理委員會和大會手中。在這個意義上,它越出國家的範圍。自我管理機構成員從自由選舉中產生,對他們的選民負責,可以罷免和輪換,沒有任何物質特權。這就結束了傳統的國家、作為統治上層人物的官僚政治、作為異化的權力範圍的專門的政治。保留下來的職業專門人員和管理人員,只是自我管理機構的僱員,完全從屬於前者。自我管理涉及一種新的社會主義類型的民主。與議會民主相比較,它不局限於政治,而是擴及經濟和文化;它強調分權管理、直接參与和為了最低限度的必要的協調而授權。政黨喪失了它們的統治職能和寡頭政治結構;它們的新使命在於教育,表達不同的利益,制定長遠規劃和尋求群眾對這種規劃的支持。 關於自我管理的工人協作的最早主張是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傅立葉、畢舍、勃朗和無政府主義的精神之父蒲魯東提出 來的。馬克思早在《論猶太人問題》中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原有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成為社會力量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當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開的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3頁)。工人階級的聯合體將要取代資產階級社會的政治機關(參看《哲學的貧困》)。馬克思在《資本論》第3卷(第48章)中解釋了物質生產領域中的自由觀念:「……聯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而且是「在最無愧於和最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資本論》第3卷,第926、927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克魯泡特金、勒克律、馬拉特斯塔)闡發了以自治團體的聯合來取代國家的思想。基爾特社會主義提供了工人的縱向聯合主張。工團主義主張由工會進行管理,這是對先鋒隊政黨的領導權要求的一種重要的替換物。然而,獨立的工會的正常作用似乎是維護工人利益和培養工人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監督那應當獨自負責決策的自我管理機構。一切社會主義革命運動,無論成功與否,從巴黎公社到波蘭的團結工會,多少自發地創造了一些自我管理機構。特別重要的是南斯拉夫的實際經驗,那裡自我管理的初步形式(與自由化的黨政治制度並存)創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斯(參看委員會條目)。 (MM) 參考書目①G.D.H.柯爾:《工業中的自我管理》,1920年英文版。 ②安東尼奧·葛蘭西:1920年發表在《新秩序》上的文章。 ③同上作者:《獄中札記》(1929—1935年),1971年英文版。 ④S.霍華特和M.M.馬爾科維奇:《自我管理的社會主義》,1975年英文版第1、2卷。 ⑤卡爾·科爾施:《工人委員會的勞動法》,1968年德文版。 ⑥安東·潘涅庫克:《工人委員會》,1970年英文版。 ⑦《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綱領》,1958年英文版。 ⑧比埃爾·約瑟夫·蒲魯東:《選集》,1970年英文版。 ⑨A.J.托普漢姆和肯·科茨:《英國的工業民主》,1968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