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質期
(bǎo zhì qī)[Expiration date]
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注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
保質期不是識別食物等產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可能由於存放方式,環境等變化物質的過早變質。所以食物等盡量在保質期未到期就及時食用。
開啟的食物類的保質期將會縮短,所以儘早使用完,避免產品質量發生變質。
即將於2012年開始執行的GB7718-2011,代替了原《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04)。與其相比修訂內容為:範圍
修改背景:《食品安全法》擴大了GB 7718中預包裝食品的定義,涵蓋了直接向消費者提供和非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兩類定量包裝即預包裝食品。因此,修訂后的標籤標準也涵蓋了這兩類預包裝食品。
1)GB 7718-2004中的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提供給消費者的所有預包裝食品標籤。
2)GB 7718-2011中的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不適用於食品儲運包裝標籤、散裝食品和現制現售食品的標識) (一)預包裝食品
1)GB 7718-2004中的定義:
預包裝食品: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GB 7718-2011中的定義:
預包裝食品: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並且在一定量限範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
(二)生產日期
1)GB 7718-2004中的生產日期:
分為:生產日期(製造日期):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
包裝日期(灌裝日期):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
2)GB 7718-2011中的生產日期:
生產日期(製造日期):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裝或灌裝日期,即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
刪除:原先的「包裝日期(灌裝日期)」,將其包含于同一定義中。
(三)保質期
修改背景: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1)GB 7718-2004中的保質期:
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質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並保持標籤中不必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特有品質。超過此期限,在一定時間內,預包裝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2)GB 7718-2011中的保質期:
刪除:超過此期限,在一定時間內,預包裝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GB 7718-2004中4.7、4.8)
1)GB 7718-2004中的基本要求:
預包裝食品的標籤內容應使用規範的漢字,但不包括註冊商標。
2)GB 7718-2011中的基本要求:
應使用規範的漢字,商標除外。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應書寫正確,易於辨認標示內容
(一)概述
1)GB 7718-2004中的標示內容:
強制標示內容:食品名稱、配料清單、生產日期、凈含量等。
2)GB 7718-2011中的標示內容:
· 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示內容。
· 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示內容。
增加:
一般要求:
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應按照4.1項下的相應要求標示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內容如未在標籤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註明。
(二)食品名稱
與GB 7718-2004要求一致,無改動。
(三)配料表
1)GB 7718-2004中的配料清單:
配料清單應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標題。
2)GB 7718-2011中的配料清單:
· 按《食品安全法》,「配料清單」修改為「配料表」;
·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刪除了「單一配料的食品除外」的內容——即單一配料的食品也需要標示配料表。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其他配料構成的複合配料(不包括複合食品添加劑),應在配料表中標示複合配料的名稱,隨後將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弧內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標示。當某種複合配料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且其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的25%時,不需要標示複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3)添加劑的標示
GB 7718-2004中的標示方法:
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其他食品添加劑可以按GB 2760的規定標示具體名稱或種類名稱。當一種食品添加了兩種或兩種以上著色劑,可以標示類別名稱,再在其後加括弧,標示GB/T 12493規定的代碼。如:著色劑(102、113、012)。
GB 7718-2011中的標示方法:
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可以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也可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並同時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或國際編碼(INS號)(標示形式見附錄B)。在同一預包裝食品的標籤上,應選擇附錄B中的一種形式標示食品添加劑。當採用同時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和國際編碼的形式時,若某種食品添加劑尚不存在相應的國際編碼,或因致敏物質標示需要,可以標示其具體名稱。食品添加劑的名稱不包括其製法。加入量小於食品總量25%的複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若符合GB 2760規定的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不需要標示。
(四)凈含量和規格
1)GB 7718-2004中凈含量是單獨的。
2)GB 7718-2011中,凈含量和規格是一同規定的。標示方式見附錄C。
(五)生產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
1)GB 7718-2004中無產地要求。
2)GB 7718-2011中,將產地溶入生產者、經銷者地址中。
(六)日期標示
1)GB 7718-2004中規定:
日期包括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GB 7718-2011中規定:
當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標示了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外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應按最早到期的單件食品的保質期計算。
(七)貯存條件
1)GB 7718-2004中規定:
如果食品的保質期或保存期與貯藏條件有關,應標示食品的特定貯藏條件。
2)GB 7718-2011中規定:
預包裝食品標籤應標示貯存條件(標示形式參見附錄C)。
(八)其他標示內容
1)GB 7718-2004中的其他標示內容
包括: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
2)GB 7718-2011中的其他標示內容
增加:營養標籤
特殊膳食類食品和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類食品,應當標示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標示方式按照GB 13432執行。其他預包裝食品如需標示營養標籤,標示方式參照相關法規標準執行。
(九)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示內容
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應按照4.1項下的相應要求標示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內容如未在標籤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註明。
(十)推薦標示內容
GB7718-2011中新增食物過敏原標示要求:
以下食品及其製品可能導致過敏反應,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含有麩質的穀物及其製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
——甲殼綱類動物及其製品(如蝦、龍蝦、蟹等);
——魚類及其製品;
——蛋類及其製品;
——花生及其製品;
——大豆及其製品;
——乳及乳製品(包括乳糖);
——堅果及其果仁類製品。
食物過敏是客觀存在的問題,但在現階段我國對食物過敏尚缺乏風險分析的情況下,食物過敏的風險管理措施和風險溝通工作應當分階段逐步開展。因此,主要參照CODEX STAN 1 的內容,規定對配料中的食品過敏原在配料表中以易辨識的名稱標示,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十一)附錄
GB7718-2011增加了附錄B、附錄C。
附錄A: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計算方法
附錄B:食品添加劑在配料表中的標示形式
附錄C:部分標籤項目的推薦標示形式
[凈含量、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
食品保質期試驗機,通過模擬市場銷售環境和儲存環境等進行加速試驗(也就是破壞性實驗),來檢測食品的保質期。廣泛用於飲料,啤酒,糖果餅乾,休閑食品,食品調味劑,藥品等領域的保質期試驗。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標準規定,精密模擬保質期測試系統,多功能保質期分析軟體和模塊,帶USB介面,可連接電腦,可準確預測食品保質周期,為生產研發提供科學依據,提高食品安全性。是實驗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科研院校、企業生產部門必備的檢測試驗設備。規格型號:BH-188A一廂式;BH-188B二廂式;BH-188C三廂式;食品保質期
2011年5月13日衛生部發布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籤標準》,其中對保質期進行了重新的定義,新標準中對保質期的定義是: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並保持標籤中不必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特有品質。
附:國家食品主管部門對一些食品的保質期作出了以下規定:
1、酒類:瓶裝普通熟啤酒保質期為2個月,特製啤酒4個月;瓶裝葡萄果露酒為半年。
2、飲料類: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樂汽水,玻璃瓶裝保質期為3個月,罐裝6個月;果汁玻璃瓶裝6個月。
3、罐頭類:魚肉禽類罐裝、玻璃瓶裝保質期2年;果蔬菜類罐裝、玻璃瓶裝為15個月;油炸乾果、番茄醬、鐵罐裝、玻璃瓶裝保質期為1年;馬口鐵罐裝奶粉為1年,玻璃瓶裝9個月,500克塑料袋裝4個月。
4、食糖類:餅乾馬口鐵桶裝3個月,塑料袋裝為2個月,散裝為1個月;巧克力、夾心巧克力保質期為3個月,純巧克力6個月,散裝的1個月;調味品類醬油和食用醋為6個月。
注:現在香煙的保質期還是個空缺,因此無常冥使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您是煙民就請購買信譽較好的廠家的產品,為了您的健康最好還是戒了吧。
Wikipedia上對Shelf life的解釋:
Shelf life is that length of time that food, drink, medicine and other perishable items are given before they are considered unsuitable for sale or consumption食品保質期「黑幕」
進超市購買食品,人們最在乎包裝袋上的保質期。但鮮為人知的是,包括許多名牌食品在內,保質期等信息都能用簡單手段塗改。
「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北京、湖南追蹤發現,一些商家借用印刷機械、有毒化學藥劑等「道具」,塗改食品保質期如同「變戲法」,真假難辨。有關專家呼籲專項整治這一食品行業「潛規則」,「人防」與「技防」相結合,還消費者一個明白。
記者實驗:「神奇藥水」隨便用 「保質日期」輕易改
湖南瀏陽市質監部門近期發現,一家中型食品企業擅自塗改包裝生產日期,在這道造假「工序」上操作的女工,還被燒傷了手。
近日,記者隨瀏陽市質監局副局長余湘懷來到湖南逗趣樂食品廠。該廠有關負責人承認,今年5月底,有廣東經銷商支招,稱其包裝袋上壓印的生產日期「老土」,建議改為噴碼印刷改變「賣相」。
按照經銷商指點,「逗趣樂」買來噴碼機,同時安排兩名女工用「藥水」將已印好的生產日期塗掉,改印成新日期。不料,兩名女工不知要戴手套,塗改幾天手上竟遭「藥水」腐蝕,出現大片水泡,隨後因治療等問題與廠方發生糾紛,最終事情敗露。
逗趣樂食品廠塗改食品生產日期被查,將用「藥水」隨意塗改食品保質期問題呈現在公眾眼前。
據知情人透露,所謂「藥水」,主要是「香蕉水」(乙酸異戊酯)、油漆稀釋劑等。這類化合物易燃、毒性大,能損傷人的皮膚、咽喉、支氣管、肺部甚至神經系統。使用「藥水」塗改保質期,在業內是「公開的秘密」。
按照瀏陽市質監人員的指點,記者做了個實驗。先從一家大型「洋超市」買來國內外一線品牌的雪餅、熟食、乾果、碳酸飲料、果汁、茶飲等,再去市場購買「藥水」。在一家油漆店,記者輕易花3元買到裝在一個廢舊醫用輸液瓶里的300毫升油漆「稀釋劑」。
用棉簽蘸點「稀釋劑」,輕輕塗抹各種「大牌」食品包裝上字體各異的生產日期、產品批號等,幾秒鐘記者就見證了「奇跡」:不論是塑料袋,還是鋁罐或者紙盒,生產日期等基本上被塗抹乾凈!
塗掉容易,再印上也不難。記者電話聯繫幾家沿海城市的廠家,發現能輕易購得打碼機、噴碼機。其中,有「經濟型」機器價格只有1000多元,據稱特別適合小作坊、小門店;而能夠安裝在生產流水線上的噴碼機,價格在2萬元以上,這對廠家來說並不構成明顯負擔。
「不論是印碼還是噴碼,只要是使用油墨,都可以塗改。」一位噴碼設備供應商稱,「印刷的時間信息,在3年之內都可以任意調整!」
消費者被「潛規則」蒙在鼓裡
地方食品監管部門常提醒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生產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圍是否「留有墨跡且色澤發烏髮暗」等方法來維權。一些業內人士坦言,這些辨識技巧,如今已隨著塗改手段「升級換代」而基本失靈。
余湘懷等人說,過期食品改頭換面再上市,危害很大,原本控制在安全範圍內的細菌群,通過繁殖可能出現「幾何級」放大。而原本不應存在的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色葡萄球菌等「健康殺手」,也會乘虛而入。
「對於塗改食品保質期問題,從大企業到小商販,很多人心知肚明。」北京一位知名食品包裝機械製造商透露,目前,比較有效的反制措施,是使用激光打碼機,它把生產日期等信息用激光「燒」在包裝上。
但對於「激光機」,食品業界不少廠家敬而遠之。記者發現,主要原因是嫌成本高,價格是使用油墨設備的2倍左右。同時生產效率低於「油墨機」,會影響企業產能。
為此,食品行業一些大公司對塗改日期採取「內控風險」態度:在生產日期等噴碼信息中加入特殊代碼,一個代碼只對應一個批次產品。這樣,產品日期遭塗改而出現質量糾紛時,企業就會舉證尋求免責。但企業求得「獨善其身」后,消費者卻依然被蒙在鼓裡,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防範食品「永不過期」須標本兼治
當前,食品保質期「失真」問題,正成為食品安全最突出的隱患之一。有關專家呼籲,監管部門急需採取「技防」「人防」結合的措施全力遏制。
某商業連鎖公司副總裁建議,國家應大力扶持食品包裝領域防塗改技術研究。我國食品標籤通用標準已使用多年,有些地方已明顯滯後於行業發展。當前,一方面應採用許可制度規範食品打碼機、塗抹藥劑的生產;另一方面對食品包裝印刷技術和內容提出更高要求,從源頭遏制「日期遊戲」。
北京一位超市負責人坦言,目前食品流通領域比較通行的「行規」,是商家對包裝食品剩餘1/3保質期的拒收,剩餘2/3保質期的食品,被納入促銷對象。而最終過期的商品,商家往往會退還廠家,損失都由廠家承擔。這種不合理的分配體制,為廠家偽造食品保質期提供了可能。
對此,專家建議監管部門應在流通領域推行格式化合同,禁止過期食品迴流廠家,相關損失由超市、廠商共同承擔。
那麼,究竟如何處理過期食品?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教授認為,可借鑒國外做法,引入「第三方機制」。扶持「第三方」企業將過期食品製成飼料、肥料,或者發酵產生甲烷,作為工業能源。「這樣可使約七成過期食品得到回收利用。」
中國人民大學鄭風田教授建議,監管部門應參照國際經驗,要求國內食品包裝標注「銷售截止日期」,給消費者購買后食用、儲存留有餘地;標注「最佳口味期」,明確食品味道或者質量的最佳時間;標明「食用期」,指明食物最後食用日期;印刷「封箱包裝日期」,以便於出現問題時追究。
依據國情,現階段抓好食品安全不能政府唱「獨角戲」,必須動員社會力量,鼓勵揭發食品行業「黑幕」。
「但我國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規,對『王海式』的職業打假等卻沒有明確支持。」湖南株洲市質監局朱悅先等基層執法人員說,應該以司法解釋等方式,為各種社會力量舉報、打假和司法求償創造條件。「只有全社會監督,各種『損招』才無處藏身。」[1]